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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巨额减持再道歉!药明康德股东违规减持被处罚释放明确信号

来源: 第一财经 时间:2022-05-16 09:44:33

药明康德(603259.SH)去年6月曾因股东“先巨额减持、后公开致歉”引发投资者巨大争议。

违规减持案即将迎来行政处罚。5月13日,针对上述股东的处罚告知书正式下发,前述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上海瀛翊”)违规减持28.94亿元,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亿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新《证券法》下因违规减持被处罚的首个案例。

对该案的处罚,释放出严查违规减持的明确信号。证监会晚间表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份,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权益,“一直以来是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点”。

严查违规减持

针对药明康德股东违规减持一案,从立案调查到最后处罚,都释放了证监会严查违规减持的监管信号。

去年6月12日,药明康德公告称,股东上海瀛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致歉。公告中显示,上海瀛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共计1724.97万股,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

随后,上交所对其出具监管函,要求上海瀛翊及药明康德高度重视此次违反承诺减持股份事件,并要求其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紧接着,证监会宣布对上海瀛翊违规减持一事立案调查。

先巨额减持再立马道歉,药明康德股东的行为引发市场争议。

去年6月18日,证监会对此事进行公开回应,并对减持行为做出明确表态。

证监会称,上海瀛翊在未进行预披露的情况下减持股票,违反了其在公司首发上市、相关股票上市流通时做出的有关承诺,涉嫌违反《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经过一年的调查,5月13日,证监会宣布针对上海瀛翊违规减持行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针对该处罚“释放了怎样的监管信号”做出明确回应。

该案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因违规减持被处罚的首个案例。

证监会在晚间答记者问中称,新《证券法》第36条专门对股份减持行为做出规范,要求不得违反证监会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的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同时还明确了罚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认真学、严格遵守。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监会表示,针对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证券法》提出信息披露的原则要求,《减持规定》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对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披露做出具体、细化规定。

“这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境外成熟市场的普遍做法。在减持股份过程中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属于典型的违规减持行为。”证监会称,下一步,将切实执行《证券法》和中办、国办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坚决依法查处违规减持行为,引导股东、董监高规范、理、有序减持,维护资本市场交易秩序。

违法所得为0,被罚款2亿

此次事件的主角上海瀛翊,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为投资药明康德项目设立的专门基金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江苏瑞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瑞联”),管理人是华杉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于2018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A 股首发上市,上海瀛翊持有药明康德1047.87 万股,占药明康德总股本的1.0056%,后经两次权益分派以及港股上市定向增发,上海瀛翊持有药明康德2053.83 万股,占药明康德总股本的0.8381%。

根据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承诺,2021年5月10日上海瀛翊所持药明康德股票禁售期满解禁。

解禁期刚到,江苏瑞联总经理就下达了减持指令,上海瀛翊于2021年5月14日开市减持,到6月8日,累计减持合计1724.97万股,减持价格为143.49元~176.88 元/股,减持总金额28.94亿元。

处罚告知书称,按照虚拟成本法计算,违法所得为零。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责令上海瀛翊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亿元的罚款。

药明康德晚间表示,处罚告知书针对上海瀛翊,“不涉及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造成影响”。

不过,上海瀛翊刚刚解禁就大举减持,显然向市场释放了一定的看空信号。

今年以来,医药股持续调整,药明康德股价也持续下跌。5月13日,公司股价收于100.89元/股,较上海瀛翊减持价格已跌去3成以上。

不过财报数据显示,药明康德一季度营收净利仍保持了较大幅度增长。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84.74亿元,同比增长71.18%;归母净利润16.43亿元,同比增长9.54%;扣非净利润17.14亿元,同比增长106.52%。

标签: 药明康德 违规减持 虚拟成本法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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