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深圳证监局发文表示,经查,深圳前海鼎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霖资产”)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等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依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鼎霖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深圳证监局对时任鼎霖资产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梁彦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记者 孟凡霞 李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