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个人投资者来说,2021年算不上愉快。看着收益日渐缩水,心中不由得感慨:果然,亏损是投资最好的老师。
近几年,投资者教育日渐成为新的市场风口。
有人认为,投资者教育应该与现在丰富的线上线下形式相结合。事实上,我们也确实看到了多种尝试。从培训讲座、自媒体图文到现在流行的短视频、直播,有的机构甚至成立了投资者教育基地,想通过教育+操作来实现教育目的。
也有人认为,投资者教育应该从娃娃抓起。早在2011年时,上海浦东的116所中小学的课堂里就曾经开设金融教育课程《金融与理财》。2015年广州市30多所中小学也曾开设金融理财课。由保险机构、基金机构主办的各种冬令营、夏令营活动也层出不穷。
其实投资者们最熟悉的,莫过于基金投资者教育。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基金经理个人,都早已投身到投资者教育的大潮中。2021年底,纪录片《基金》登录央视财经频道,一举将基金投资者教育推上了新的热潮。
面对基金投资者教育红海,有人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王立新在他与杨宇共同撰写的新书《理性之外》中指出,当下基金投资者教育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问题。
投资者教育尚未形成基于投资者的分类教育体系。当前基金行业开展的投资者教育活动虽然较为踊跃, 但缺乏对投资者教育内容的系统梳理, 教育的层次性还不够。
当前基金经营机构开展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较专注于通用教育, 投资理念、投资技巧类的特定教育、专业教育、投资者教育服务的内部分工协作机制有待加强。
投资者教育的手段需要多样化, 提升易懂性。基金投资涉及大量专业知识, 对于个人投资者有一定门槛, 这要求投资者教育的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深入浅出, 否则可能达不到教育效果, 也不利于投资者形成学习兴趣。
投资者教育是单方面进行的, 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当前各类机构开展的投资者教育, 多数是单向的知识传递。这一方面导致投资者教育的效果较难把握, 流于形式, 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投资者教育持续性不够。
买方投顾业务发展滞后, 在投资者教育中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当前公募基金行业以销售为导向的发展模式, 决定了各经营主体开展投资者教育的首要目的是为更好地服务基金销售, 而买方投顾业务的推出, 有望改变这一模式。从海外发展经验看, 买方投顾对提升投资者的认知水平, 引导理性投资发挥着重要作用。
那么,作为投资者教育的主要发起方,基金行业完善投资者教育需要考虑哪几方面?
第一, 为有效引导投资者, 加强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和理性投资观念, 投资者教育工作应当按照国际证监会组织倡导的公平性和适当性原则, 从投资者自身专业知识水平角度出发, 对投资者进行有效划分, 以迎合投资者需求为中心展开, 针对特点不同的投资者因材施教。
第二, 要搭建完善的投资者教育服务体系, 应当围绕投资者需求搭建层次丰富的投资者教育服务团队, 提升针对性与有效性, 从通用教育走向特定教育。在传授投资理念方面, 以经营机构总部为主导, 让投资者学会如何分析判断当前市场环境、国内外重要事件对市场的影响, 并制作专业性较强的投资者教育产品; 在风险教育方面, 以各分支机构为主导, 组成投资者教育顾问团队, 向投资者讲述各项业务风险, 帮助投资者提高防范意识与风险应对能力。在投资技巧方面, 以互联网客服中心为主导, 及时解答投资者日常普遍面临的问题, 纠正投资行为偏差, 同时传授投资小诀窍, 让投资者可以进行碎片化学习。
第三, 创新投资者教育形式, 提升投资者教育内容的易懂性。互联网与金融科技的发展, 为投资者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创造了条件,可采用网络直播、机器人AI等方式丰富投资者教育形式, 降低学习门槛, 提升学习兴趣。不过, 在创新投资者教育方式的同时, 应特别注重专业、诚信、合规, 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要避免投资者教育的娱乐化, 尤其是要注意不能与国家相关精神、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 不得开展、参与娱乐性质的相关活动。
第四, 投资者教育应从单向走向双向, 加强对投资者教育对象的反馈工作, 构建有效的反馈机制, 让教育反馈成为常态。要通过奖励、再教育等方式鼓励投资者参与反馈; 畅通反馈渠道,使投资者的意见和声音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到投资者教育的主管部门和单位, 提升反馈沟通的效率; 要重视反馈意见,通过总结归纳、逐步筛选, 对有代表性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回复和公示, 同时在后续的教育工作中逐步吸纳和采用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五, 加快买方投顾业务发展, 稳步扩大试点, 丰富投顾策略, 将买方投顾作为变革基金行业模式、提升投资者理性投资水平的重要途径。
总之, 在国家经济转型和金融供给侧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投资者教育形势仍然严峻。当前投资者教育受“刚性兑付”观念的影响仍根深蒂固, 现有的基金销售模式还没有形成与投资者利益永远保持一致的机制, 传统的投资者教育产品和方式的有效性不断降低, 存在信息碎片化、传播“眼球”化等诸多问题。加强投资者教育不只是在各种媒体上加强宣传这么简单, 还需要相应的成熟模式和配套措施作为支撑, 让投资者尽快在实践中加深对资管产品风险收益关系的理解, 在实践中加强“卖者尽责, 买者自负”的风险自担意识。
(作者系银华基金股份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