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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公司债券审核指引1号》 明确发行人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要求

来源:经济参考网 时间:2021-04-23 13:37:10

《经济参考报》记者4月22日获悉,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审核指引1号》),细化对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和核查要求。

据介绍,《公司债券审核指引1号》明确了发行人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要求。对存在重大负面舆情、股权结构与管理层不稳定、非经营往来占款与资金拆借余额较大、对外担保金额较高、资金集中归集等情形的发行人,要求其细化对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同时,细化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对存在有息债务结构发生大幅变化、短期债务占比显著上升、“存贷双高”等财务指标明显异常、财务数据变化较大的发行人,要求其披露具体原因及合理。《公司债券审核指引1号》强化了对偿债能力偏弱的发行人的准入监管。对于公司债券存量规模大且存在显著兑付压力、缺乏可持续经营能力且严重影响偿债能力、母公司单体资产质量较低的发行人,要求其审慎制定公司债券申报方案。

此外,《公司债券审核指引1号》压实了中介机构责任,关注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明确中介机构的核查要求与职责,建立中介机构分类管理制度。要求主承销商提交承销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两年内承销债券违约情况,对于存在严重负面执业记录的,将对其申报的项目从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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