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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监会调查 *ST艾格存在三大违法事实!

来源:第一财经 时间:2021-11-23 09:19:59

*ST艾格(002619.SZ)11月22日收到金华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公告称,公司前任董事长、总经理王双义及财务总监刘汉玉等人挪用资金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公安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就在11月17日,*ST艾格刚刚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处罚告知书》)。

据证监会调查,*ST艾格存在三大违法事实。

一是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二是未在《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占用资金情况,存在重大遗漏。三是*ST艾格两次以虚假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并入账,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虚增利润。

“王双义在上述违法行为中起主导作用,主观恶大。刘汉玉在王双义的组织安排下,知悉、参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在《处罚告知书》中称,二人直接导致*ST艾格涉嫌上述信息披露违法事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处罚告知书》显示,*ST艾格遭罚款500万,王双义被罚款400万,刘汉玉被罚款350万。其余11人分别被处以50万或60万元罚款,其中也包括三位独立董事。

同时,证监会对刘汉玉、王双义分别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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